“受限空間”出自《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是指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注:包括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溝或其他封閉、半封閉場所。受限空間作業指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的作業。
在生產安全領域,受限空間主要是化工行業約定俗成的用語,而有限空間主要是冶金等工貿企業的規范用語。
除了行業領域的叫法區別外,有限空間通常指的是那封閉與外界隔離,出入口較窄的空間,但有足夠的空間讓工人能夠進入并執行工作。這些空間的入口和出口可能會受到限制,但并不像受限空間那樣嚴格。受限空間則是指那些具有限制性開口的空間,工人進出需要特殊的方法,如爬梯或使用繩索。這些空間通常不適合持續占用,并且可能會有潛在的危險氣體積聚或其他危險條件。受限空間由于其結構特點,更容易積聚有害氣體,因此潛在的危險性更大。
有限空間須同時滿足3個物理條件和至少1個危險特征,即“3+1”條件。
有限空間須同時滿足3個物理條件:
1、足夠大到員工可以進入從事指定的工作;
2、進入和撤離受到限制, 不能自如進出;
3、并非設計用來給員工長時間在內工作。
同時,有限空間須至少滿足1個危險特征:
1、內部存在或可能出現有毒有害氣體和可燃氣體;
2、內部存在或可能出現能掩埋進入者的物料;
3、受限空間的內部結構可能將進入者困在其中;
4、存在任何其他已識別的嚴重安全或健康危害如缺氧、觸電、高處墜落等。
只有這樣,才能正確和科學辨識出有限空間!
1.哪些場所應被判定為有限空間?根據應急廳函〔2020〕299號規定,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
2.企業是否需要編制針對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預案?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三款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企業可結合風險情況和危險性大小,判定采取何種形式制定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3.有限空間作業是否屬于特種作業?
《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實施。目前,特種作業的范圍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規定執行。——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4.企業必須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中的示例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中的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告知牌示例僅供企業參考,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置。——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5.工貿行業中,有限空間屬不屬于較大危險因素場所?工貿行業的有限空間屬于較大危險因素場所。——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6.是不是企業所有密閉且空氣流動不暢的場所都應按有限空間管理?如果企業經風險辨識,確定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情況,可不作為有限空間管理。——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7.工貿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是否需要事前審批?按照《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法律規章和特種作業相關要求,工貿企業應建立作業審批制度。——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8.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氣體檢測頻次是否有具體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工貿企業應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實際情況,分析危險有害氣體產生、聚集和釋放的方式,采取適當的氣體檢測方式和周期,確保能夠正確、及時了解有限空間內部氣體濃度變化。——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9.企業是否需要為有限空間作業準備應急物資?工貿企業應根據有限空間存在的安全風險、作業類型、作業人數,以及一旦發生事故后的應急處置措施,決定作業現場配備應急物資裝備的種類和數量。——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
10.有限空間作業發包需要分包單位具備哪些資質,作業人員需要相關資質嗎?目前沒有法律法規明確承攬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需要具備哪些資質。有限空間作業人員也沒有全國統一的作業資格證要求。北京等地根據屬地監管要求,按照特種作業進行管理。 ——安全生產執法和工貿安全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