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2021(二)
輸配管道的埋深
強條:
5.1.14 埋地輸配管道應根據凍土層、路面荷載等條件確定其埋設深度。車行道下輸配管道的最小直埋深度不應小于0.9m,人行道及田地下輸配管道的最小直埋深度不應小于0.6m。
解讀:
GB55009并非將所有埋深全部設定為強制性條款,設置為強制性條款的情形只有車行道、人行道和田地三種。原GB50028和CJJ63均有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適當降低的規定,但GB55009將其寫入強制條文后,對車行道、人行道和田地三種情形就不能適用了,即使采取措施也不允許打折。
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保護范圍和控制范圍
強條:
5.1.6 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保護范圍應根據輸配系統的壓力分級和周邊環境條件確定。最小保護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低壓和中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應為外緣周邊0.5m范圍內的區域;次高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應為外緣周邊1.5m范圍內的區域;高壓及高壓以上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應為外緣周邊5.0m范圍內的區域。
強條:
5.1.7 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的控制范圍應根據輸配系統的壓力分級和周邊環境條件確定。最小控制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低壓和中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應為外緣周邊0.5m~5.0m范圍內的區域;次高壓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應為外緣周邊1.5m~15.0m范圍內的區域;高壓及高壓以上輸配管道及附屬設施,應為外緣周邊5.0m~50.0m范圍內的區域。
解讀:
最初的法規只有燃氣設施保護范圍的概念,隨著城鎮燃氣的不斷發展,僅僅在保護范圍內監控已無法遏制第三方破壞事故的增加,因此又繼續擴大監控范圍,引入了燃氣設施控制范圍的概念。保護范圍內原則上禁止動(有可能危及管道的行為),而在控制范圍內可以動。站在燃氣經營企業的角度來看,這兩個范圍實際上可以對應不同等級的第三方破壞防范措施。
開放式廚房不具備安裝燃氣條件,不予通氣
強條:
6.1.2家庭用戶的燃具應設置熄火保護裝置。燃具銘牌上標示的燃氣類別應與供應的燃氣類別一致。使用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置在通風良好、具有給排氣條件、便于維護操作的廚房、陽臺、專用房間等符合燃氣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
解讀:
開放式廚房因沒有門隔開,與起居室(客廳)是連通的,這樣就如同燃氣設備安裝在與起居室(客廳)同一空間內,不符合GB55009中關于符合燃氣安全使用條件的“專用空間”的概念。
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得設在室內
強條:
6.1.3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得設置在室內。燃氣采暖熱水爐和半密閉式熱水器嚴禁設置在浴室、衛生間內。
解讀:
裝在室內的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使用時所需的空氣取自室內,燃燒產生的廢氣排在室內,封閉的環境下會導致燃燒不充分,產生大量的無色無味有毒的一氧化碳,引發中毒事故。
家庭用戶不得使用燃氣燃燒直接取暖的設備
強條:
6.1.6家庭用戶不得使用燃氣燃燒直接取暖的設備。
解讀:
在寒冷的冬天,有些用戶會購買一些使用燃氣燃燒直接取暖的設備放在家中以烤火的方式取暖。但這種設備在消耗燃氣燃燒的過程中,會大量消耗居室內的氧氣,同時燃燒后的廢氣也會直接排放到室內,取暖的時候用戶往往都會緊閉門窗,這樣室內就相當于是一個密閉的空間,人在這種環境下,極其容易因缺氧或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甚至死亡。
淘汰使用橡膠軟管連接燃具
強條:
6.1.7當家庭用戶管道或液化石油氣鋼瓶調壓器與燃具采用軟管連接時,應采用專用燃具連接軟管。軟管的使用年限不應低于燃具的判廢年限。
解讀:
從以往發生的戶內燃氣事故看,絕大部分事故都是與用戶使用橡膠軟管連接燃具有關。GB55009直接明確軟管的使用年限不能低于燃具的判廢年限(即≥8年),燃氣橡膠軟管因沒有具備此要求而被淘汰。
家庭用戶要安裝燃氣切斷安全裝置
強條:
6.1.9家庭用戶管道應設置當管道壓力低于限定值或連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時能夠切斷向灶具供氣的安全裝置;設置位置應根據安全裝置的性能要求確定。
解讀:
近年來,戶內燃氣事故仍然居高不下,主要是因為當戶內發生燃氣泄漏時無法及時得到有效控制。由于之前的國家標準《城鎮燃氣技術規范》(GB50494–2009)缺乏專門的條款明確使用燃氣要安裝燃氣切斷安全裝置,GB55009明確了家庭用戶使用燃氣要安裝燃氣切斷安全裝置(如燃氣自閉閥、燃氣報警器聯動安全切斷閥)。
商業用氣應設置燃氣泄漏報警和切斷等安全裝置
強條:
6.2.1商業燃具或用氣設備應設置在通風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且便于維護操作的場所,并應設置燃氣泄漏報警和切斷等安全裝置。
解讀:
目前,天然氣用戶后廚燃氣灶具等設備極其容易因長時間的油煙侵蝕而老化、銹蝕而破裂,從而引起燃氣泄漏。這種燃氣泄漏單靠人工判斷是不易察覺的,但餐飲企業安裝燃氣報警器后,可及時發現燃氣泄漏、及時預警。